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先行性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0月26日 阅读 3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先行性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公示内容:先行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详细公示内容见附件。

业主方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17798637877

调查方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13336853883

附件:①验收报告②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