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本级存量人防工程确权登记和使用管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3年11月24日 阅读 277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委托,对湖州市本级存量人防工程确权登记和使用管理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湖州市本级存量人防工程确权登记和使用管理

2、项目范围:湖州市区(包括吴兴区和南浔区)

3、项目内容:人防工程是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打造护民之盾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提升人防工程战备功能,有效发挥人防工程掩蔽人员和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市本级国防动员部门主管的人防工程有关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市本级存量人防工程确权登记和使用管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