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3年12月07日 阅读 305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2、项目范围: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

3、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与长和路交叉口西南

侧,总用地面积约40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9270.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用房、商业用房、九场景配套用房、社区其他配套用房等。

项目总投资8.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建设期初步安排:2024年7月-2026年12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