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4年01月03日 阅读 207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105〕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委托,对德清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德清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项目范围: 杭州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北侧及德清县阜溪西岸一带,现状污水厂南侧,新增用地6.998公顷即104.9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德清县污水处理容量的要求,是“五水共治”的重要举措,能提高德清县污水处理程度,以尽最大可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扩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增用地6.998公顷即104.9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污水处理厂规模由现状3万吨/日提高至13万吨/日。本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泵站改扩建工程、管道建设工程三部分内容。本项目用地位于德清县阜溪西岸,杭州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北侧,本项目总投资102474万元。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