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4)009、010、011、012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4年01月25日 阅读 65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市镇(2024)009、010、011、012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4)009、010、011、012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009号、010号地块涉及新市镇蔡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待征收土地面积分别为0145公顷、0.014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011号、012号地块涉及新市镇孟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待征收土地面积分别为0.0202公顷、0.060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为满足新市镇的建设需求和发展需要,现决定对蔡界村、孟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征收用途为道路用地。为确保此次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征迁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蔡界村、孟溪村实际,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新市镇(2024)009、010、011、012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