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雷甸镇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调整方案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4年03月05日 阅读 169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德清县雷甸镇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调整方案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决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决策名称:德清县雷甸镇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调整方案项目
2、决策对象:雷甸镇辖区内适龄幼儿
3、决策内容:因雷甸镇第三幼儿园将于2024年秋季入学前投入使用,自此辖区内共有3所公办幼儿园。现因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需要,考虑各村社实际,需对辖区内部分幼儿园施教区进行调整。原本属于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施教区的雷甸村、双溪村调整为雷甸镇第三幼儿园施教区;孔雀城小区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雷甸一幼或雷甸三幼报名就读。雷甸镇第二幼儿园本年度施教范围无变动。
4、征求意见对象:受决策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工作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决策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