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2024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4年03月11日 阅读 169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教育局委托,对德清县2024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决策名称:德清县2024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决策对象:德清县符合小班年龄(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决策内容:为平稳有序做好全县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德清县教育局制定德清县2024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规范招生程序。
4、征求意见对象:受决策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