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沈塘路二期(湖浔大道~站后大道)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沈塘路二期(湖浔大道~站后大道)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沈塘路二期(湖浔大道~站后大道)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 项目名称: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沈塘路二期(湖浔大道~站后大道)
2、项目地点:湖州市南浔区
3、项目内容:为保障湖州市南浔高新区有机更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本次沈塘路设计范围北起湖浔大道,南至站后大道,道路总长约616.407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44米,交叉口路段按通行需求渠化拓宽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用地面积约2.7011公顷,工程总概算大约在7472.2595万元,工程费用大约为4707.5783万元,计划建设期为8个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沈塘路二期(湖浔大道~站后大道)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