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城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电子产品组装1000件,1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08月27日 阅读 1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春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产品组装1000件,1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年产电子产品组装1000件,1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春城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清县乾元镇华宝街123号

5、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6、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