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4)062号、063号、064号、065号、069号地块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4年11月04日 阅读 74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市镇(2024)062号、063号、064号、065号、069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4)062号、063号、064号、065号、069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新市镇孟溪村

3、项目内容:为满足新市镇建设需求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实施新市镇(2024)062号、063号、064号、065号、069号地块征收项目,拟征收孟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3974公顷(245.961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其中,062号地块涉及孟溪村田心里组、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252公顷(9.378亩);063号地块涉及孟溪村田心里组、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3158公顷(64.737亩);064号地块涉及孟溪村黄郎组、田心里组、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8678公顷(88.017亩);065号地块涉及孟溪村田心里组、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325公顷(55.9875亩);069号地块涉及孟溪村做花埭组、黄郎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561公顷(27.841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多资讯欢迎登录评估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bl.com.cn/)查询。

 

新市镇(2024)062号、063号、064号、065号、069号地块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