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4)077、078、079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市镇(2024)077、078、079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4)077、078、079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077、078、079号地块涉及新市镇孟溪村田图里组、田心里组、黄郎组、花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待征收土地面积共3.049公顷即45.73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2024年12月27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市镇(2024)077、078、079号地块征收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德征预告〔2024〕195、196、197号),现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集体土地征收方案。新市镇(2024)077、078、079号地块征收项目拟征收孟溪村花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待征收土地面积共3.049公顷即45.73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其中,077号地块涉及孟溪村田图里组、田心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1.1277公顷(16.9155亩),078号地块涉及孟溪村黄郎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924公顷(8.89亩),079号地块涉及孟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289公顷(19.93亩),其中征收用途为道路用地。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