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30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5年01月02日 阅读 245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年回收30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年回收30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2、项目范围:德清县临杭产业新区。
3、项目内容:租赁浙江意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00平方米厂房,购置饱和活性炭再生设备、垂直提升机、活化燃烧机等设备,用于年回收30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计划投资约1477万美元,均为自有资金。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