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承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便携式智能电动工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承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便携式智能电动工具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承星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德清经济开发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