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博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水处理药剂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浙江博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水处理药剂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博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彩蝶路1号
5、公示时间:2026.4.30-2026.6.1
6、附件:验收报告文本、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