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力创汽车销售维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力创汽车销售维修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受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力创汽车销售维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现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单位: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力创汽车销售服务二期项目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南浔经济开区南浔大道东侧,直港农民新村西侧
(5)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利用现有项目喷烤漆房1间,新增喷房4间(底漆中涂房2间、色漆喷烤漆房2间),打磨房1间,改造为南浔区汽车共享钣喷中心。钣喷共享中心主要服务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微小型汽修企业,不仅大幅度减少喷漆车间数量和工作人员,还大大提升了汽修工艺技术,满足周边市民群众汽修需求。
同时企业新增土地3684m2,新增房屋总建筑面积6410.71m2,用于经营汽车专卖、相关保养及维修业务。扩建工程设置3间喷烤漆房(底漆中涂房1间、色漆喷烤漆房1间、面漆喷烤漆房1间),打磨房1间,用于车辆维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区南浔大道东侧,直港农民新村西侧,周边主要的敏感点为周边的居民区,最近居民点为北侧直港巷新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废气: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原子灰废气、油漆废气、打磨粉尘、汽车尾气、油漆恶臭等经处理后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正常工况排放条件下,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酸乙酯、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对当地水环境基本影响较小。
3、噪声:西侧场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东侧、南侧、北侧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污染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废气 |
金属粉尘 |
加强通风。 |
达标排放 |
焊接烟尘 |
加强通风。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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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粉尘 |
经空气净化系统以及打磨柜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P1、P2)。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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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烤漆废气、原子灰废气 |
经过滤棉+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P3、P4)。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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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尾气 |
加强管理、种植绿化。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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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恶臭 |
经过滤棉+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P3、P4)。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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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种植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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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不排放 |
废砂纸 |
出售给物资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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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分色纸和遮蔽纸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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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零件 |
出售给物资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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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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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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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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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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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枪清洗废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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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手套以及废抹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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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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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过滤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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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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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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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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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出售给物资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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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噪声 |
经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带吸收。 |
达标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力创汽车销售服务二期项目选址位于南浔经济开区南浔大道东侧,直港农民新村西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三线一单”,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南浔经济开发区城镇总体规划、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向当地环保局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村镇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的环保问题、建议发表看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0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震杰13906722980
十一、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方奕 18657226775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十二、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电话:0572-2633196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南浔力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