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废弃农药袋“无家可归”
2016年04月28日 阅读 799
田埂旁、溪流边,一只只用完的农药袋敞开口子,残留农药或渗入土壤或污染溪水……这样的一幕在农村不时可见,而废弃农药包装物散落于田间地头,对农业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危险。
为减少农业安全生产隐患,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
据悉,我市将以“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分类处置”为原则,建立以“村(社区)巡查管理、市场主体回收、乡镇(街道)集中收集、县(区)委托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与集中处置体系。
其实,废弃农药包装的“回家之路”早已启动。 2014年,省农业厅在21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我市德清、安吉作为试点地区也名列其中,并为它们摸索出了一条条“回家的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兽药等废弃包装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同时计划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与集中处置体系,力争全市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90%以上,回收的农药、兽药等废弃包装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构建回收暂存与收集网络、归集运输与处置体系、日常运作与管理制度以及政策保障与支持机制。“别看农药包装不起眼,它的农药残留物和包装物本身对土壤和水体都会造成污染。”市农业局植保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构建以经营单位回收为主、使用者收集为辅、村巡查捡收为补充的回收模式。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农药、兽药等有环境安全隐患的废弃包装物作为危险固废进行集中处置,对其他废弃包装物除开展资源化利用外,其余的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