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镇新安村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6月04日 阅读 667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委托,对南浔镇新安村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南浔镇新安村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

3、项目内容:南浔镇新安村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共4.1157公顷(61.7355亩)集体土地征收。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小强    联系方式:18305068963(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公示公告全文见→南浔镇新安村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