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南太湖新区段)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6月30日 阅读 580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委托,对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南太湖新区段)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南太湖新区段)项目
2、项目范围:南太湖南岸、长兜港
3、项目内容:长兜港两岸1.71公里大堤,主要包括大堤的加固工程和景观工程。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小强 联系方式:18305068963(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公示全文内容详见→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南太湖新区段)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