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食用香精、350吨代用茶制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1年07月05日 阅读 68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杭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食用香精、350吨代用茶制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2200吨食用香精、350吨代用茶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杭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26号

5、公示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2日

6、附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