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九万吨的木纤维生产项目先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1年06月30日 阅读 67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现将对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九万吨的木纤维生产项目先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信息公开:

1、项目名称:年产九万吨的木纤维生产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九万吨的木纤维生产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旧馆街道潘家庄村新港路9号(旧馆街道原为旧馆镇)。企业租用湖州南浔旧馆百金淋漆地板厂部分闲置土地(新建厂房,为2号车间)以及湖州蓝飞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厂房(1号车间),购置削片机、热磨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9万吨木纤维的建设规模。

企业于2020年5月委托编制《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九万吨的木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湖浔环建(2020)24号。

4、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旧馆街道潘家庄村新港路9号(旧馆街道原为旧馆镇)

5、公示时间:2021.6.30

附件: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九万吨木纤维生产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