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东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7月26日 阅读 493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正行体育有限公司委托,对梅东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梅东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2、项目范围: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梅东片区。

3、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为一处地上二层的体育综合楼,建筑高度为11.853米,总建筑面积为2008.8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139.40平方米。本项目南临行渎港路,北临梅南街,西临红旗塘路,东靠医院规划用地。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小强    联系方式:18305068963(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公告见下方链接

梅东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