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育秀学校终止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7月06日 阅读 586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 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德清县育秀学校终止办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事项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事项名称:德清县育秀学校终止办学工作实施方案

2、事项范围及内容:事项范围为德清县。事项内容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意见,拟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育秀学校终止办学工作。

3、征求意见对象:受事项实施影响的育秀学校的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对当地教育的影响;②拟决策事项对育秀学校的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影响;③拟决策事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小强    联系方式:18305068963(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公告全文详见→德清县育秀学校终止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