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确权和使用管理办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8月30日 阅读 552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人民防控办公室委托,对湖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确权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湖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确权和使用管理办法
2、项目范围: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
3、项目内容:为深化全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推动人防工程资产运作和维护管理新模式,促进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融合,结合湖州实际制定本意见。以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国有为基础,大力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创建所有权归属明晰、使用权流转有序、经营权灵活自主、监管规范有力的人防工程管理新模式。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小强 联系方式:18305068963(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多资讯欢迎登录评估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bl.com.cn/)查询。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