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社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9月13日 阅读 592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对2021年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2021年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2、项目范围及内容: 

①调整部分综合服务类项目。下调德清县公立医院部分综合类项目,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高三县和吴兴区、南浔区公立医院(以下简称“两区”公立医院)部分综合类项目,达到与市级同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下调“两区”公立医院部分综合类项目,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整后,综合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②调整部分医技诊疗类项目。下调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公立医院(以下简称“三县”公立医院)超声类项目价格,达到与市级同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整后,医技诊疗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③调整临床诊疗类项目。将全市所有医疗服务项目高于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50%及以上的项目调整至不超过省级公立医院的1.5倍;将“三县”公立医院的31类项目调整到与市级公立医院持平;将“三县”公立医院的32、33类项目按市级公立医院等级差距比例调整。将今年上半年省级医院上调冠状动脉搭桥术等62项手术类项目,市级公立医院价格上调至与省级医院持平,其他公立医院按医院等级拉开差距。调整后,临床诊疗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④调整部分中医类项目。调整“三县”和“两区”公立医院部分中医类项目价格,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持平。调整后,中医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⑤调整部分手术类项目价格。调整冠状动脉搭桥术等手术类项目价格及部分三四类手术项目价格。调整后,手术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⑥调整部分特色学科项目价格。对于现行临床诊疗中迫切需要调整价格的重点学科医疗服务项目,探索医院申报制,由医疗机构申报项目名称和建议价格,并提供详细成本测算清单,经核实评审后优先予以调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湖州市域开展医疗服务的所有公立医院(含省属医院,不含基层医疗机构)。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详细见附件2021年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社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