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1)040、041、042、043号地块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08月16日 阅读 424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市镇(2021)040、041、042、043号地块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1)040、041、042、043号地块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及内容:乐安村共0.7205 公顷。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详见下方链接:

《新市镇(2021)040、041、042、043号地块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