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城区沈塘路(联谊路至新安路)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10月27日 阅读 554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委托,对南浔城区沈塘路(联谊路至新安路)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南浔城区沈塘路(联谊路至新安路)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及内容:本次拟征南浔镇新安村沈家港北18组、沈家港南19组部分集体土地,拟征收面积为1.1197公顷(16.795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1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2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3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4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27日
具体公示见下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