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2021)028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10月25日 阅读 575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雷甸镇(2021)028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 项目名称:雷甸镇(2021)028号地块征收项目。3、项目内容:为满足雷甸镇建设需求和发展需求,现决定对下高桥村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待征收面积为3.3813公顷(50.7195亩),征收用途为住宅用地。为确保此次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征迁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新市镇实际,制定补偿方案。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                                          2021年10月25日
  3.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4.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6. 2、项目范围:雷甸镇人民政府下高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