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皋村中心村区块土地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1年11月06日 阅读 498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厚皋村中心村区块土地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厚皋村中心村区块土地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和面积:此次征地项目涉及新市镇厚皋村,待征收土地面积共计16.24公顷(243.6亩)。
3、项目内容:为满足新市镇的交通需求和发展需要,现决定对乐安村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收用途为商业用地。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