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风险评估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03月03日 阅读 505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教育局委托,对德清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 项目名称:德清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项目范围及内容:德清县域
- 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 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 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