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水环境地方标准

2016年04月28日 阅读 769

记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安吉县《美丽乡村水环境优美村创建标准》近日发布。该标准为美丽乡村水环境创建地方标准,用于指导美丽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为全国首个此类标准。

据介绍,此项标准对水环境优美村的评价条件、内容、评价方法都有具体规定。其中,水环境优美村最后评定的主要内容涉及防洪排涝、水资源、用水效率、水环境、水土保持、水系治理、水景观等。

2014年以来,安吉县共确定开发区(递铺街道)鲁家村、报福镇洪家村、山川乡高家堂村等14个村开展水环境优美村创建活动, 7个村通过验收。共投入资金5637万元,累计完成水利项目108个,河道治理23公里,渠道整修5.5公里,垃圾清淤5万方,山塘除险加固14座,湿地景观新建5处等。经过一系列实践,为该标准的出台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经验。

“每年,安吉县安排400万元用于水环境优美村建设,对确定的建设项目单独予以补助,平均每个创建村增加补助资金60至80万元,并对通过验收的村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安吉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水环境优美村作为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水环境地方标准实际操作载体,可操作性是重要因素。水环境优美村遵循修复为主、防治并重、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遵循人水和谐理念全面规划,通过开展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创建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环境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的优美新水乡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