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方案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南浔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对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方案
2、项目范围:湖州市南浔区各镇(街道)
3、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根据《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浙综改〔2021〕1号)等文件精神,全域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设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
①各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名称统一为“湖州市南浔区XX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在辖区范围内行使赋权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统筹协调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相关工作,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
②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中队整合运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4、征求意见对象:受调整方案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