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运河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06月01日 阅读 412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德清运河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德清运河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
2、项目范围:德清县新市镇梅林村
3、项目内容:为优化基础设施新建公交枢纽,主要设置公交枢纽和停车场并建设配套用房;配套道路提升工程,建设优化原有道路包括道路周边绿化、管网建设提升等基础设施附属工程。本项目位于新市镇区西部,拟征收新市镇梅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924公顷(44.886亩)。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多资讯欢迎登录评估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bl.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