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帛美丝绸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技改项目

2016年08月12日 阅读 60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盖章):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8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

二、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8 -

三、环境质量状况 - 13 -

四、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 15 -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7 -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21 -

七、环境影响分析 - 22 -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34 -

九、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 35 -

十、结论建议 - 37 -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湖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建设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公示照片

附件:

附件1备案通知书

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4土地证

附件5厂房租赁协议

附件6生活污水清运协议

附件7代表性公参表

附件8 公示证明

附件9 申请报告和承诺书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建强 联系人 黄建强

通讯地址 湖州市和孚镇重兆村通达路1号•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67286621 传真 / 邮政编码 313026

建设地点 湖州市和孚镇重兆村通达路1号

立项审批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

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 本地文号 浔经信投资

[2016]15号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纺织业(C17)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00

总投资

(万元) 153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2.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78%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6年12月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项目概况

因市场需求,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引进15台意大利生产的R9500剑杆织机设备,配套购置真丝倍捻机15台、GD101-145型络筒机4台、GD001-145型有边筒子络丝机16台,GD101-145型3台、无捻并丝GD102型2台、整经机1台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备案,文号为:浔经信投资[2016]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分类归属于“O纺织化纤 120、纺织品制造-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编制依据

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 号令),1998 年11 月;

11)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12) 《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发改令第21号);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

17)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18)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19)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12月19日;

20)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2月;

21)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3月12日,修订版);

22)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2014年3月13日;

2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007年6月11日;

2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

25) 《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

26) 《关于印发《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浙环发[2007]12号);

2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浙环发[2014]23号),2014年7月18日;

28)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

29) 《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浙环发[2013]42号)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

31) 《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9]94号);

3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

33) 《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湖政发[2012]51号);

34)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湖环发(2015)26号)。

 

 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国家环保部;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保部;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原国家环保总局;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保部;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保部;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

(7)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原浙江省环保局,2005年4月。

(8)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30号(2005.4)。

 

 技术文件和其他依据

(1) 业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 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3)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为:浔经信投资[2016]15号。

 

1.1.3产品方案

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引进15台意大利生产的R9500剑杆织机设备,配套购置真丝倍捻机15台、GD101-145型络筒机4台、GD001-145型有边筒子络丝机16台,GD101-145型3台、无捻并丝GD102型2台、整经机1台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1。

表1-1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实际年产量

1 真丝绸面料 70万米

 

1.1.4主要生产设备

表1-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1 剑杆织机 R9500 15 新增

2 真丝倍捻机 / 15 新增

3 络筒机 GD101-145 4 新增

4 有边筒子络丝机 GD001-145 16 新增

5 有边筒子络丝机 GD101-145 3 新增

6 无捻并丝机 GD102 2 新增

7 整经机 / 1 原有

8 蒸箱 / 1 原有

9 合计 / 57 /

 

1.1.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表1-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用途

1 桑蚕丝 75t 主要原材料

2 氨纶 5t

3 水 270t/a 生活、生产用水

4 电 200万kwh 设备动力

 

1.1.6主要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情况

表1-4 建设项目主要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实际能力

公用工程 供电 使用出租方变压器,年耗电约为200万kwh,由当地电力部门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

噪声防治 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加强厂区内绿化。

固废处置 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地。废丝、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1.1.7工作制度

公司现有职工18人,实行二班制生产(每班生产时间为12h),年生产天数300d。本项目不新增员工。

公司不设食堂和宿舍。

1.1.8投产日期

本项目租用湖州市重兆云宇化纤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期,只要设备购置、调试完成后即可投入生产。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投产。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2.1原有项目概况

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项目环保现状核查报告》,并于2016年5月通过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文号:浔环建备[2016]51号。企业现淘汰原有部分设备,引进15台意大利生产的R9500剑杆织机设备,配套购置真丝倍捻机15台、GD101-145型络筒机4台、GD001-145型有边筒子络丝机16台,GD101-145型3台、无捻并丝GD102型2台、整经机1台等国产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

1.2.2 原有项目生产情况

1、产品方案

表1-5  原有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方案 设计年生产能力 环保审批情况

1 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项目环保现状核查报告 真丝绸面料 70万米/a 浔环建备[2016]51号

2、原有项目生产工艺

 

图1-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项目技改前后,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工艺流程详见第五章节。

 

3、原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表1-6  原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用途

1 桑蚕丝 75t 主要原材料

2 氨纶 6t

3 水 270t/a 生活、生产用水

4 电 200万kwh/a 设备动力

 

4、原有项目设备清单

表1-7  原有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1 织机 / 15 淘汰

2 倍捻机 HQ135 15 淘汰

3 络丝机 GD101-14 16 淘汰

4 分条整经机 HF 1 保留

5 倒筒机 CD001 4 淘汰

6 无捻并丝机 GD001 2 淘汰

7 蒸箱 / 1 保留

 

1.2.3原有项目污染源汇总

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置措施及去向

水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216t/a 0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农民清运,不排放

CODCr 300mg/L

0.0648t/a 0

氨氮 30mg/L

0.00648t/a 0

总磷 4mg/L

0.000864t/a 0

废 生活垃圾 5t/a 0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丝 14t/a 0 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废包装袋 2t/a 0

1.2.4小结

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拟淘汰部分设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在产量及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技改后,企业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第五章。

二、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1交通地理位置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浙苏皖三省交界处,是沪、宁、杭“金三角”的中心地带,位于东经119°41′~120°29′,北纬30°22′~31°11′之间,北濒太湖,东连江苏省吴江市和我省桐乡市,南邻余杭和临安,西倚天目山,与安徽省宁国、广德两县接攘,东西长120km,南北宽90km,土地总面积581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5.64%。湖州市辖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人口256.49万。水陆交通便捷,318国道、长湖申航道横贯东西,距上海、苏州、杭州均在百公里左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湖州正发展为浙江省北部、太湖南岸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

和孚镇位于湖州南郊,面积95km2,人口5.7万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距杭州80km,东接上海150km,北临318国道。湖盐公路、湖菱公路穿镇而过。长湖申线航道、申嘉湖高速公路均经过该镇。(见图1)。

 

2.1.2周围环境状况

湖州帛美丝绸有限公司年产70万米高档真丝绸面料技改项目位于湖州市和孚镇重兆村通达路1号,公司现有厂区周围环境状况如下,详见附图2:

东侧为家具厂仓库;

南侧为为河道,河道以南为双元里居民,约50户,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68m;

西侧纺织厂个体户;

北侧为小道,小道以北为龙凤楼大酒店及重兆镇区居民。

厂界周围最近的敏感目标如下表2-1所示。

表2-1  本项目厂界周围最近敏感目标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1 双元里 南 68 约50户

2 重兆镇区 北 6 约200户

西 86

东 25

 

2.1.3地形、地质、地貌、地层

本区地处太湖南岸,是杭嘉湖平原的一个组成部分,区内地势低平。通过杭嘉湖平原区域弱活动性断裂主要有北东方向的吴兴-顺溪断裂、北北向的吴兴-郭村断裂及东西向的吴兴-嘉兴断裂、双林-嘉兴断裂,湖州市域的地震活动均与上述断裂有关。根据《湖州市城市工程地质图》 ,在本区出露的地层有古生代碎屑岩类、中生代碳酸岩、火山岩及侵入岩等。历史地震资料表明,湖州市是一个地震震级小、烈度低、强度较弱的相对稳定的地区,未发生过 5 级以上地震。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本区为六度地震设防区。平原区地表以下 30m 深范围内第四系沉积一般有 7 个地层(表层人工填土除外)。

 

2.1.4气候、气象

湖州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总的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光温同步,日照较少;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气候较明显。全市年平均气温12.2~17.3℃,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0.4~5.5℃,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4.4~30.8℃,无霜期224~246天,10~10℃期间天数为200~236天,10~10℃期间活动积温3800~5130度,年日照时数1613~2430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102~111kCal/cm2,年降水量761~1780mm,年降水日数116~156天,年平均相对湿度均在80%以上。风向季节变化明显,冬半年盛行西北风,夏半年盛行东南风,三月和九月是季风转换的过渡时期,一般以东北和东风为主。年平均风速1.7~3.2m/s。

 

2.1.5水文

本项目所在区内主要河流为龙溪,它南起德清县城关镇东南,在接纳了东苕溪部分上游来水后,流向北与运河西线里头港汇合,然后继续向北流经菱湖镇、和孚镇,在湖州城东三里桥与頔塘交汇,全程长44km,河面宽80~90m左右,底高程-1.0m (吴淞基面)。

 

2.1.6 生态

生态系统植被包含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和灌丛,具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休憩场所、提高城市景观和防灾避险四大功能。

植被以亚热带北缘混生落叶的常绿阔叶林为主。

生态上主要为农业栽培植被,少量坡防护植被、水生植被,动物以鸟类和鱼类为主,无珍稀保护生物和较大体形野生动物。

 

2.2社会环境概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

 

和孚镇因境内有和孚漾而得名,又名湖蚨、袁家汇。镇辖区解放后属和孚镇和荻港镇。1956年4月合并为荻港乡。1958年10月,荻港等3个乡合建长超公社。1984年2月,改荻港公社为荻港乡。9月荻港乡改建为和孚镇。2001年7月由原长超镇、重兆镇、和孚镇合并为和孚镇。

和孚镇在乡镇合并后的总面积86平方公里,现有22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5.3万人。

2014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13.7%;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56.48亿元,同比增长15.6%;规上工业增加值9.16亿元,同比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12.17亿元,其中工业性投入8.61亿元;完成浙商回归市外省内资金2亿元,省外资金2.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185元,同比增长11.5%。

和孚传统农业发达,尤以水产养殖业、苗种业闻名全国,被誉为“中国古代鱼桑之乡”,现已建成规范化农业区2.8万亩,标准水产园区1670亩,4大水产品苗种基地,年培育苗种40多亿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蟹苗、四大家鱼等),渔业年总产量11853吨,蚕茧年产1232吨。目前和孚已形成了以新型纺织、精细化工、生物制品、新型建材为主导的四大工业门类,建成了丝绸、化工、综合三大工业园区,年产值31.8亿元。优越的区位优势,独特的人文景观,加上完善的配套服务,良好的基础设施,不断发展的和孚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来宾。随着交通、水电、现代通信基础设施的完善,文化、教育、商贸、娱乐居住设施的逐步到位,和孚正以崭新的姿态向“工贸旅游中心城镇”努力。

 

2.3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对照《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湖州市人民政府,2015),本项目位于环境优化准入区-和孚环境优化准入区(0503-V-0-9)。

小区位于南浔区和孚镇区东部,区域涵盖了和孚镇区、沙埔田工业区、陶家墩工业区和重兆临港工业区,总面积约8.19平方公里。

小区整体以新型纺织、精细化工、生物制品、新型建材等产业为主。其中和孚镇区丝绸产业较多,并与八里店镇共同筹建丝绸小镇,申报省级特色小镇。但另一方面,除了丝绸特色产业之外,区域内工贸、商住、旅游、服务业等长期混杂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不够突出和明确。镇区内污水管网布局较乱,亟待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一般。

沙埔田工业区、陶家墩工业区和重兆临港工业区为湖州市规划的危险化学品集中区。三个区块均有危化品企业进驻。随着和孚、长超工业功能区的逐渐整合集中形成区片优势,工业集聚化程度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呈增加趋势。重兆临港区域具有较为完整的城镇和工业功能区体系,区域经济以丝绸、化工等为主导,布局相对较为合理,是典型的“湖州市区中部湖盐公路沿线工贸小城镇”。.

小区南邻和孚漾和桑基鱼塘,环境风险较大。区内的湖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会加剧小区的污染状况。目前主要污染来自于印染、化工等行业,区域水质尚可,根据2014年监测数据,和孚漾、龙溪(和孚漾断面)等水环境质量为Ⅲ类。

(1)环境功能定位与目标

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主导功能为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良好运行,同时逐步恢复并提升已遭破坏的地区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目标:主要地表水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或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达到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要求;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管控措施

除沙浦田工业区、陶家墩工业区和重兆临港工业区之外,禁止新建、扩建任何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沙浦田工业区、陶家墩工业区和重兆临港工业区禁止新建、扩建除《南浔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2-2015)》规划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之外的三类工业项目;

对已建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造;

禁止畜禽养殖;

除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外,陆域地区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应限期纳管;

在龙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0501-I-5-4)与该区之间以及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周边居民健康安全;

危化品集中区内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对于安全、洁净度、防爆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规定适当放宽,但严格控制集中绿地;

严格控制区域内垃圾焚烧厂废气、烟尘排放;妥善处理焚烧残渣;

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储存,相关企业必须做好环境风险防控,不得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控制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越境转移;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范围。

(3)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无染整(印染)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的纺织品制造,属于一类工业项目,不属于区域内禁止的项目。本项目对设备进行提升改造,符合管控措施要求。

 

三、环境质量状况

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3.1.1环境空气

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地处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内,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湖州市区2014年常规大气监测资料,湖州市区共有大气常规监测点3个,分别位于吉山新村、城北水厂和城西水厂,具体见表3-1。

表3-1 湖州市大气常规监测资料(2014年)统计结果

单位:mg/m3

测点 SO2年均值 NO2年均值 PM10年均值

吉山新村 0.023 0.046 0.087

城北水厂 0.021 0.044 0.082

城西水厂 0.022 0.053 0.093

年平均值 0.022 0.048 0.087

二级标准值 ≤0.06 ≤0.04 ≤0.07

由上表可知,该区域仅 S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O2、PM10 均超过标准。主要超标原因可能与目前湖州汽车数量激增,各监测点均靠近交通要道,受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影响较多。

3.1.2地表水

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河道为龙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中的有关规定,目标水质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龙溪(和孚漾断面)水环境质量采用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2013年常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见表3-2。

表3-2  龙溪(和孚漾断面)2013年常规监测数据

单位:mg/L(pH除外)

名称 pH DO CODMn BOD5 NH3-N

丰水期 7.4 5.71 4.89 2.77 0.158

枯水期 7.53 8.68 4.81 2.64 0.279

平水期 7.57 5.78 5.09 3.31 1.134

年均值 / 6.72 4.93 2.91 0.52

标准值 6~9 ≥5 ≤6 ≤4 ≤1

占标值 / 0.47 0.82 0.73 0.52

由上表3-2可以看出,龙溪(和孚漾断面)主要水质指标除氨氮在平水期略有超标外(但年均值达标),其余指标在各水期及平均值均可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3.1.3声环境

本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和孚镇重兆村通达路1号,属于工业、居住混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本底及敏感点进行监测,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监测,结果如表3-3所示。

表3-3  环境噪声本底监测结果

单位:dB(A)

位置

时段 东侧 南侧 西侧 北侧 敏感点(重兆镇区) 敏感点(双元里)

昼间 51.7 54.6 53.4 53.8 53.2 51.6

夜间 46.6 45.2 43.9 45.1 43.1 42.3

2类标准限值 昼间 60 夜间 50

经监测,项目各侧以及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表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项目 名称 相对方位 到厂界的最近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保护目标 双元里 南 68 约50户 空气环境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重兆镇区 北 6 约200户

西 86

东 25

水环境 龙溪 / / 全程长44km,河面宽80~90m左右,底高程-1.0m (吴淞基面) 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没有水源保护区、古树名木、文保点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单位。

 

四、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准 4.1.1地表水

按《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水体-龙溪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见下表4-1。

表4-1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项目 pH DO CODMn BOD5 石油类 NH3-N

标准值 6~9 ≥5 ≤6 ≤4 ≤0.05 ≤1.0

4.1.2环境空气

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常规污染因子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下表4-2。

表4-2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来源

取值时间 标准浓度限值

(μg/m3)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300

颗粒物(粒径小于10μm)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颗粒物(粒径小于2.5μm)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氮氧化物

NOX 年平均 50

24小时平均 100

1小时平均 250

 

4.1.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和孚镇重兆村通达路1号,属于工业、居住混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及敏感点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见表4-3。

表4-3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单位:dB(A)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不直接排放。

 

4.2.2噪声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见表4-4。

表4-4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2.3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标 4.3.1依据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种类扩大到四项,即实行CODCr、NH3-N、SO2、NOx总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 号),将VOCs(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综合治理范畴。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立足于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基本控制原则。

结合上述总量控制要求及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为CODCr、NH3-N。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立足于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基本控制原则。

 

4.3.2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企业外排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见表4-5。

表4-5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表

类别 指标 环评审批量

(技改前) 本项目

(技改后) 排环境总量 替代削减比例 削减替代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 0 0 0 0 / /

CODCr 0 0 0 0 / /

NH3-N 0 0 0 0 / /

 

4.3.3总量控制指标来源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及文字说明):

5.1.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图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工艺流程说明:

络丝:把桑蚕丝线转绕成一定形状的筒子,要求均匀的卷绕张力,良好的卷绕成形已适应下道工序的进行。

加捻:在倍捻机上增强丝线捻度,其目的就是增加面料的悬垂感,透气性好。

蒸丝:经过加捻的纱线,如果直接进行牵经织造会因为捻度中存在应力而起绞打结。此时将加捻后的丝线置于蒸箱中利用蒸汽对纱线进行处理,消除捻度应力。退捻后,进行织造便不会起绞。本项目蒸箱使用电作为能源。

扦经:扦经是将已卷绕在簇子上的丝线,按织物规格要求,如经丝总头份、门幅、长度等均匀地卷绕到经轴上去。

织造:1、根据织物组织,把经纱上下分开,形成梭口,以供引纬。 2、引纬机构:把纬纱引入梭口。 3、打纬机构:把引入梭口的纬纱推向织口,形成织物。 4、卷取机构:把已织好的织物引离织物形成区,卷成一定的卷装。 5、送经机构:按交织的需要供应经纱,并使经纱具有一定的张力。 6、自动补纬装置:纬纱用完之后,自动补纬。最后织造成所需的经密和纬密及一定幅宽的面料。

成品:成品布打卷是在一个纸管或者别的圆形管上由小到大地卷。

 

5.2主要污染工序

5.2.1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租用湖州市重兆云宇化纤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期,只要设备购置、调试完成后即可投入生产,故在此不列建设期主要污染工序。

5.2.2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

表5-1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污染类别 编号 污染源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水 YW1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 CODCr、NH3-N

噪声 YN1 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固废 YS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YS2 生产固废 生产过程 废丝、废包装袋

 

5.3污染源强分析

5.3.1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A.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企业现有职工18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16t/a。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主要是CODCr、NH3-N、TP等,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NH3-N:30mg/L,则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648t/a、NH3-N:0.00648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不直接排放。

(3)固废

A.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t/a,生活垃圾由企业定点分类收集袋装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B.生产固废

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废丝、废包装袋,具体见表5-2。

表5-2 本项目生产固废产生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式 产生量

1 废丝 生产过程 固态 10t/a

2 废包装袋 生产过程 固态 2t/a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判别每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列表说明判定依据,详见表5-3。

表5-3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

1 废丝 生产过程 否 /

2 废包装袋 生产过程 否 /

表5-4 本项目固废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式 属性 产生量

1 废丝 生产过程 固态 一般固废 10t/a

2 废包装袋 生产过程 固态 2t/a

 

(4)噪声

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类设备噪声源强如表5-5所示。

表5-5  设备噪声源强表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声源数量 声源位置 声源特性 等效声级

1 剑杆织机 15 生产车间内 间歇 ~85

2 真丝倍捻机 15 生产车间内 间歇 ~80

3 络筒机 4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5

4 有边筒子络丝机 16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6

5 有边筒子络丝机 3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6

6 无捻并丝机 2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2

7 整经机 1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5

8 蒸箱 1 生产车间内 间歇 ~7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物 营运期

工艺废气(YG1) 无 无 无

物 营运期

生活污水

(YW1)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现有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16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

物 营运期

生活垃圾

(YS1)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现有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

生产固废

(YS2) 废丝 10t/a 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废包装袋 2t/a

声 营运期

噪声

(YN1) 项目营运期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

他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所在地块已为人工生态系统,因此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系统无进一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