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东部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区建设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09月15日 阅读 282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德清县东部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区建设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 1、项目名称:《德清县东部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区建设工程》

2、项目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包含水梦苕溪示范区、瓷珠之源示范区、水镇琴乡秀意洛舍示范区、古韵水乡示范区、水乡画卷示范区、水美漾居示范区、花园水乡新江南示范区及共富新安示范区共计8个片区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用房建设、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通勤绿道提升改造、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及其 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无新增用地。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详细见附件德清县东部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区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