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09月21日 阅读 367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
2、项目范围:德清县雷甸镇杨墩村
3、项目内容:本次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项目位于雷甸镇杨墩村,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5500平方米(约合128亩)。主要保护展示设施(包含游客中心、展示与监测中心、虚拟考古体验馆、博物馆、文化站、玉文化研究所,管理办公等)、休憩设施、标识标牌等,并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本项目总投资150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实施工期为30个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多资讯欢迎登录评估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bl.com.cn/)查询。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