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09月21日 阅读 367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

2、项目范围:德清县雷甸镇杨墩村

  3、项目内容:本次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项目位于雷甸镇杨墩村,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5500平方米(约合128亩)。主要保护展示设施(包含游客中心、展示与监测中心、虚拟考古体验馆、博物馆、文化站、玉文化研究所,管理办公等)、休憩设施、标识标牌等,并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本项目总投资150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实施工期为30个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多资讯欢迎登录评估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bl.com.cn/)查询。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详细见附件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