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2022)012号、021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雷甸镇(2022)012号、021号地块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雷甸镇(2022)012号、021号地块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雷甸镇光辉村
3、项目内容:为满足德清县雷甸镇的建设需求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实施雷甸镇(2022)012号、02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雷甸镇光辉村青田坝组、油车角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3.1402公顷(47.10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具体内容见附件雷甸镇(2022)012号、021号地块征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