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2022)027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11月08日 阅读 368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雷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雷甸镇(2022)027号地块征收项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 项目名称:雷甸镇(2022)027号地块征收项项目
2、项目范围和面积:雷甸镇光辉村村集体、坝外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2.5320公顷,征收用途为工业用地。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