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11月26日 阅读 281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 项目名称: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 项目地点:德清县
  • 项目内容:为满足德清县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实施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