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东方之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涤纶布后续整理加工项目

2016年10月17日 阅读 623

4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4.1.1地表水

按《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双林塘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见表4-1。

表4-1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单位:mg/L(除pH值)  

水质指标 pH DO CODMn BOD5 NH3-N TP

标准值 6~9 ≥5 ≤6 ≤4 ≤1.0 ≤0.2

 

4.1.2空气

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表4-2。

表4-2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200 μg/m3

24小时平均 300

 

4.1.3声环境

项目所在四周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见表4-3。

 

 

 

表4-3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执行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dB(A) 55dB(A)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4.2.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水质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见表4-4。其中NH3-N、总磷纳管标准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见表4-5。

表4-4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单位: mg/L(pH除外)

项  目 pH CODCr BOD5 SS 石油类

标准值 6~9 500 300 400 20

表4-5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单位:mg/L

适用范围 NH3-N 总磷

其他企业 35 8

和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见表4-6。

表4-6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单位: mg/L(pH除外)

项  目 pH CODCr BOD5 SS 氨氮(以N计) 总磷(以P计) 石油类

标准值 6~9 50 10 10 5 (8) 0.5 1

 

4.2.3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见表4-7。

表4-7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3类标准限值 65 55

 

4.2.4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总量控制 4.3总量控制指标

4.3.1依据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立足于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基本控制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种类扩大到四项,即实行CODCr、NH3-N、SO2、NOx总量控制,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

结合上述总量控制要求及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的主要指标为CODCr、NH3-N。

4.3.2 总量控制建议

企业外排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见表4-8。

表4-8  建议总量控制指标(t/a)

污染物名称 技改前 技改工程 技改后 技改前后增减量

实际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入自然环境的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预测排放总量

废水 水量 200 240 0 240 0 440 +240

CODCr 0.01 0.072 0.06 0.012 0 0.022 +0.012

氨氮 0.001 0.0072 0.006 0.0012 0 0.0022 +0.0012

 

4.3.3 总量替代

本项目营运期仅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新增的CODCr、NH3-N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5-1  涤纶布整理加工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织物进入热定型机箱体内,将原来因纺织加工时由于受到牵引、拉伸、扭曲等机械作用而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俗称应力)被全部释放出来,实现了应力松弛,织物离开热定型机箱体,通过风冷,使温度回降到室温,使热定型效果保持下来,从而使尺寸热稳定性提高,消除皱痕,提高抗皱性等效果。经定型后的织物经检验合格后,再经卷布机打卷即可。

本项目主要为经编机织造的白坯布进行抗皱整理加工,不涉及印染布等坯布加工,在定型过程中除少量水蒸气之外,无其他废气产生。

 

5.2主要污染工序

表5-1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污染类别 编号 污染源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水 YW1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 CODCr、NH3-N

噪声 YN1 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固废 YS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YS2 生产固废 检验 次品

 

5.3污染源强分析

5.3.1废水

本项目烘干后采用风冷,无冷却废水产生。

本项目新增职工20人,生活用水量以50L/人•d,年生产天数为300d,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计算得生活污水排放总量24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水质为CODCr:300mg/L、NH3-N:30mg/L,则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72t/a、NH3-N:0.0072t/a。

 

5.3.2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职工20人,年工作天数为300d,按职工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0kg计算,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t/a,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

2、生产固废

本项目在检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次品,产生量约10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

 

5.3.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定型机、卷布机,其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根据同类型类比,其噪声源强见表5-2。

表5-2 项目营运期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

号 名 称 数量 空间位置 发声持续时间 声级

(dB) 监测

位置 所在厂房结构

室内或室外 所在车间 相对地面高度

1 定型机 1 室内 生产车间 0.5m 连续 80 1m处 钢架

2 卷布机 1 室内 生产车间 0.5m 连续 70 钢架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废气 / / / /

废水 营运期

生活污水

(YW1) 水量 240t/a 240t/a

CODCr 300mg/L

0.072t/a 50mg/L

0.012t/a

NH3-N 30mg/L

0.0072t/a 5mg/L

0.0012t/a

物 营运期

生活垃圾

(YS1) 生活垃圾 6t/a 0

营运期

生产固废(YS2) 次品 10t/a 0

声 营运期

生产噪声

(YN1)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定型机、卷布机,其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利用厂区内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所在地已为人工生态系统,对生态环境无进一步影响。

 

 

7环境影响分析

7.1.1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水质为CODCr:300mg/L、NH3-N:30mg/L,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可通过管网排入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预计对最终纳污河道水质影响轻微,其水质基本可维持现有水平。

 

7.1.2 固废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生产固废

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均不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需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全厂统一的生产固废、副产物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在厂区内设置一般废物暂存点,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并确保全部做到合理存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7.1.3 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定型机、卷布机,其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企业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 加强治理

合理布局,将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设备安装时为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在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可选用低噪声设备。

(2) 加强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减轻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为更加科学的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情况,本次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本次评价采取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

(1)声级计算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 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 — 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dB(A);

T  —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 i 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 eq )计算公式:

 

式中:

L eq 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 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3) 预测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所给出的噪声预测模式以及工程分析章节的噪声源强,计算得到各预测点的昼间噪声预测值见表7-1。

表7-1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

预测点 东侧厂界 南侧厂界 西侧厂界 北侧厂界

背景值 昼间 59.8 58.4 57.2 57.7

夜间 50.7 51.6 50.4 51.8

贡献值 48.0 45.8 44.4 50.0

预测值 昼间 61.5 59.9 58.1 59.4

夜间 51.8 53.0 51.3 52.1

昼间标准 65

夜间标准 55

 

由上表可知,投产后项目各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7.2 清洁生产

企业注重节能降耗,使用清洁的电烘干、风冷的定型加工工艺,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生产中产生的次品能够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7.3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采用清洁的电烘干、风冷的定型加工工艺,原料为白坯布,营运期间不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无重大危险源存在,因此,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极小,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物 / / / /

废水 营运期

生活污水

(YW1) CODCr

氨氮 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标排放

物 营运期

生活垃圾

(YS1)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理,不排入自然环境。

营运期

生产固废 (YS2) 次品 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声 营运期

生产噪声

(YN1) 生产设备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维护设备运行,减少门窗的开启频次 厂界噪声预测值达到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资 表8-1  环保投资估算

序号 类别 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名称 投资估算 备注

1 废水 化粪池 0万元 利用现有

2 噪声 噪声防治 3万元 设备养护

3 固废 固废暂存场所 2万元 固废暂存

合计 5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3%。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

 

 

9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9.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9.1.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对照《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湖州市人民政府,2015.5),本项目位于和孚环境优化准入区(0503-V-0-9),对照该小区的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9.1.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9.1.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NH3-N。

本项目营运期仅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新增的CODCr、NH3-N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9.1.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项目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

 

9.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9.2.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企业注重节能降耗,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生产中产生的次品能够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9.2.2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营运期间不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无重大危险源存在,因此,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极小,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9.3建设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分析

9.3.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湖州东方之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涤纶布后续整理加工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功能区,不新增用地,利用厂区内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符合和孚镇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和孚镇的总体发展规划要求。

9.3.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纺织业 C17,经检索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05]87号)、《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项目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号)、《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等,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9.4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经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要求。

10结论与建议

10.1结论

10.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功能区(现有厂区内),引进具有台湾力根产280CM宽定型机设备,购置M5466型360CM宽定型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涤纶布后续整理加工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已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备案,文号为:浔经信投资[2016]31号。

 

10.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一般,除SO2达标外,受城市汽车尾气排放以及城市建设扬尘影响,NO2、PM10超过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最终纳污河道和孚漾断面主要水质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

 

10.1.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废水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各类固废均可做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10.1.4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10-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源名称 防治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和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次品 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噪声 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次。

 

10.2建议

(1)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本次环评仅针对湖州东方之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涤纶布后续整理加工项目,若今后发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变更生产地点等情况,应重新委托评价,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10.3环评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湖州东方之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涤纶布后续整理加工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其营运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项目方应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所选场址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