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2)055、056、057、058、059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2年12月22日 阅读 222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市镇(2022)056、057、058、059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 项目名称:新市镇(2022)055、056、057、058、059号地块征收项目
  • 项目范围:新市镇梅林村中柏圩组、东柏圩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2682公顷;新市镇梅林村弄东组、斗里组、汪家埭组、船南组、船北组、洋口组、钱家桥组、圩郎组、中柏圩组、东柏圩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1.2518公顷;新市镇梅林村圩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2276公顷;新市镇城西村圣堂头组、忠联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2049公顷;新市镇城西村杨家斗组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0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为确保此次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征迁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实际,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新市镇(2022)055、056、057、058、059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