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档PE箱包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累计投资达到3200万元,职工10人,实行一班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公司主要从事的PE箱包材料生产及销售,具有年粉碎加工5000吨涤纶团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5年10月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档PE箱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1月通过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浔环管(2015)212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2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经现场踏勘及分析,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工程有: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点设置,本次验收范围及内容如下:
(1)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去向落实情况。
(2)废气──项目工艺废气、粉尘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3)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踏勘情况分析,本项目较原环评生产中变化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职工人数比报批环评减少5人,能耗消耗略有减少,与原报批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未设置食堂,不排放食堂油烟。
(3) 原环评中废包装袋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现作为原料回用,不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网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二)废气
1.环保设施配套于发泡机进料口,废气经吸风集气口通入UV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落实了相关应急措施,配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预警设施。生产中加强对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防止废气的事故性排放。车间内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网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环评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本次验收监测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以及颗粒物,根据2018H0048《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档PE箱包材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湖州利升检测有限公司)表明,发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均可达到相应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监测数据与实际现场踏勘结果,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档PE箱包材料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现状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原则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为保证公示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20日(30天)。
联系人:朱家华
联系电话:18657226775
公示地点:报告编制单位
公开网址:http://www.hzbl.com.cn/
8、信息公开
查阅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验收意见请见企业网站。
湖州南浔程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附件: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