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二期)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3年05月25日 阅读 483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105〕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二期) 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二期)
2、项目地点:新市镇孟溪村
3、项目内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道路系统,夯实基础设施配套,提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为新市镇孟溪村,主要涉及3条道路,其中海久路长636米,宽16米;民乐路长643米,宽16米;纬十三路长320米,宽16米;建设桥梁2座;同步实施综合管线及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5584 平方米。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70.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535.0万元),预备费用333.8万元。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