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2023年07月20日 阅读 482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105〕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

2、项目范围:德清县

3、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子女的家庭,制定若干支持积极生育的政策措施,从生育、养育、教育、夫妻社会保障等几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补贴和支持政策,旨在稳妥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1333572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