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辉达重工有限公司 年产1000台套环保节能型矿山机械及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年产1000台套环保节能型矿山机械及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辉达重工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通用航空产业园
5、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
6、附件:①验收报告文本 ②验收意见 ③其他事项说明书